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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常见问题-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应注意的问题

信息来源: 2019-07-25 15:25 by lsd 商标转让常见问题-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应注意的问题 阅读数:961

1、根据中国《商标法》第39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自合同签订后至核准公告之日,受让方并未取得商标专用权,这段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明确约定。

2、应明确办理转让注册商标手续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综上所述,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商标转让合同时,对被转让的商标要有充分的认识了解,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从而最大限制规避法律风险。注册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资格;(二)受让烟草制品、人用药品的注册商标时,受让人必须附送相

应的证明;

(三)转让人必须将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而不能转让一部分、自己再留一部分使用,或者将另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四)商标所有人如果已将该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办理转让之前,必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按照使用许可合同的规定,处理好善后事宜,不得因转让损害被许可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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